看到廣告拍得好像很了不起的--全家「超極餡」麵包。
基於嘗鮮,於是購得一枚試吃…有些口味我看不出是啥…
於是買了大家都懂的巧克力口味…
外面的麵包,如果滿分10的話…
可能給4分,乾澀無味(好吧…微微甜)不過比洗澡海綿好吃一點…
餡怎麼還沒看到?
這樣就看到了…這算很多嗎?
如果以「餡料多」這一點評分…給6分好了。
表示沒想像那麼誇張的多…
巧克力餡好吃嗎……3分。
感覺是布丁加黑糖再加一點點巧克力粉攪拌而成的餡…
一點也不覺得那是巧克力… 搞不好那是「濃情」
這一整個都比不上7-11的蛋糕夾心巧克力…(好像22元?)
7-11的巧克力忠實多了…
需要給個總分嗎…5分好了,至少可以填些肚子,也算是個食物。
不過比起30元買兩個湯包…湯包可能爆表出現12分
以上個人評估…
每個人感覺不同,就像有人愛海綿寶寶有人不愛。
(我該承認多給分了嗎?其實總分是「4.587614329分」。路人:誰理你啊!)
//Nokia 6500Slide original photos//
//手機隨意拍,鍵盤隨意敲//
2008年9月24日 星期三
超極餡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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